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wǒ )发现我(wǒ )其实是(shì )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bú )喜欢走(zǒu )着走着(zhe )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nán )的,对(duì )于大部(bù )分的地(dì )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zhǎng )得像只(zhī )流氓兔(tù )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jiù )是慢,不像所(suǒ )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zài )未成年(nián )人阶段(duàn ),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我说:没事,你说个地方,我后天回去,到上海找你。
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是因为(wéi )他们脱(tuō )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
一凡说:没呢,是别人——哎,轮到我的戏了明天中午十二点在北京饭店吧。
我觉得此话有理,两手(shǒu )抱紧他(tā )的腰,然后只感觉车子神经质地抖动了一下,然后听见老夏大叫:不行了,我要掉下去了,快放手,痒死我了。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yōu )客李林(lín )的东西(xī ),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le )东西。但是每(měi )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zǒu )进城市(shì )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qíng )地挥洒(sǎ )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这样的车没有几人可以忍受,我则是将音量调大,疯子一样赶路,争取早日到达目(mù )的地可(kě )以停车(chē )熄火。这样我想能有本领安然坐上此车的估计只剩下纺织厂女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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